各小班、各位同学:
经学生本人自愿申请,小班评议组评议、公示,学院督察、审核,根据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细则》“在学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的规定,学院现进行2022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动态调整结果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为2022年5月10日-5月12日。如有异议,可通过电话或面谈形式实名向学院反映,联系电话:罗老师028-86291370;邮箱:290241703@qq.com;办公地点:成都校区1教421室。
附件:2022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动态调整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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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