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2019、2020级各本科小班:
现发布2020-2021学年度“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班集体”评选及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具体通知如下:
一、参评条件
(一)个人荣誉参评基本条件
详见四川农业大学《学生手册》〔2021版〕(附件1)P36、P37。
(二)各类奖项参评条件
1.校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班集体”。
详见四川农业大学《学生手册》〔2021版〕(附件1)P39、P40、P43。
2.院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班集体”。
(1)院级“优秀学生”。
按参评学生人数的10%评选。
(2)院级“优秀学生干部”。
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小班前30%,其他条件与校级“优秀学生干部”相同。
(3)院级“优秀班集体”
条件与校级“优秀班集体”相同。
详见四川农业大学《学生手册》〔2021版〕(附件1)P43。
(三)其他条件
1.同一学年内,“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互不能兼得。
2.同一学年内,院级“个人荣誉”原则上不能重复。也即,本学年已获院级“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者,本次原则上不能获评院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但满足条件的同学本次可提出申请,若学院有剩余名额,也可获评。
二、推荐要求等相关事项
1.优秀学生。
申请: 学生自愿申请。
推荐:优秀学生评选按照综合学业成绩排名位点数字由小到大依次进行,如位点相同则比对课程成绩位点大小。
注:“综合学业成绩排名位点”办法详见四川农业大学《学生手册》〔2021版〕(附件1)P35页。
指标:在学校下发指标充足的条件下,每个小班指标至少1人,剩余指标分配到学院各年级各专业(具体指标校上下发后,学院第一时间分布)。所以班级除了推荐的一人“优秀学生”候选人之外,其他符合条件的班级申请者名单仍需递交到学院,这些申请者在学院指标所达的同年级同专业范围内拉通排名评选。
评选流程:学生自愿申请---小班条件初审(小班推荐的人选需在班级公示1个工作日以上,无异议后报学院)---学院评审推荐---学校审定表彰。学院和学校公示期间有不符合条件者直接取消推荐,名额不再替补。
2.优秀学生干部。
申请: 学生自愿申请。
推荐:每小班各推荐0-1人分别参评校级和院级“优秀学生干部”,推荐参评校级“优秀学生干部”但未获评者,可参评院级“优秀学生干部”。各班校级+院级“优秀学生干部”总人数原则上≤2人。
评选流程:学生自愿申请---小班民主评议(小班推荐的人选需在班级公示1个工作日以上,无异议后报学院)---学院审核评定---学校审定表彰。学院和学校公示期间有不符合条件者直接取消推荐,名额不再替补。
注:对申请“优秀学生干部”的“小班民主评议”分数及排序默认使用今年“五四”团员民主评议的折算分数及排序;班级也可另行召开“班团委扩大会”或“班会”进行民主评议。
3.优秀班集体。
申请:小班自愿递交申报材料。班级需要递交的申报材料相关事宜在班长群另行通知。
评选方式:客观分(班团量化考核分)+主观分(申报材料质量+答辩现场表现)
三、日程安排
1.小班报送推荐名单。
请各小班务必于9月29日21:30–22:30将班主任签字的《ylzzcom永利总站线路检测2020-2021学年度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拟评情况一览表》(见附件2)纸质版递交至学院党委办公室1-421,电子版现场进行拷贝;优秀班集体的申报材料请于10月18日18:00-19:00递交至学院党委办公室1-421,电子版现场进行拷贝,答辩具体时间以后续通知为准。
2.线上填及班主任审核。
学院确定评审推荐名单,各班督促本班相关人选及时登陆“学工管理系统”填报相关信息,并请班主任老师完成线上审核工作。(具体时间节点以后续通知为准)
3.学院公示。
学院于10月8日-10月11日完成2020-2021学年度“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并将结果予以公示,公示3个工作日。
四、材料报送要求
1.凡是在评优评奖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评优评奖资格。
2.请各学生组织、各小班、各位同学高度重视,认真开展评选申报工作,逾期未递交申报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3.各班级在评选过程中如有疑惑或问题,可咨询学院
学习部 张寒放 QQ:1026034688 TEL.15736496264
学习部 刘金杰 QQ:19744290 TEL.18223723135
团委办 罗老师,电话028-86291370,办公地点1教421办公室。
附件:
1.详见四川农业大学《学生手册》〔2021版〕
2.ylzzcom永利总站线路检测2020-2021学年度优秀班集体、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拟评情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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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