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师生:
由于此前已评“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同学中,有1名同学购买了高额电子产品。经学院研究决定,按照《四川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细则》(学字〔2019〕15号)之规定,取消该同学已评国家励志奖学金,并在国贸专业参评但未获评的剩余学生中递补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第一的韩燕玲(国贸201703班,学号201706672)同学拟评“国家励志奖学金”,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0年10月28日-10月30日。
若有异议,可通过以下方式向学院反映:
邮 箱:290241703@qq.com;
电 话:028-86291370;
办公室:成都校区1教421室(ylzzcom永利总站线路检测党委办室)。
ylzzcom永利总站线路检测
2020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