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2018、2019级各本科小班、各位同学:
现发布2019-2020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及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具体通知如下:
一、参评条件
(一)个人荣誉参评基本条件
详见《学生工作管理办法》(校学发〔2020〕3 号)(附件1)P20页。
(二)国家奖学金以及国家励志奖学金参评条件
在符合基本条件外,国家奖学金以及国家励志奖学金奖项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国家奖学金
详见《学生工作管理办法》(校学发〔2020〕3 号)(附件1)P21、P22页。
注: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2.国家励志奖学金
详见《学生工作管理办法》(校学发〔2020〕3 号)(附件1)P22页。
注:当学年内,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
校级表彰奖励仅包括:(1)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2)寒梅飘香工程“三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挑战杯”。
二、日程安排
1.小班报送推荐名单。
请意向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同学于10月15日18:00-19:00递交《2019-2020学年度“国家奖学金”申请学生基本情况统计表》(附件2)纸质版至学院党委办公室1-421,电子版现场进行拷贝;请意向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同学于10月16日18:00-19:00递交《2019-2020学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学生基本情况统计表》(附件3)纸质版至学院党委办公室1-421,电子版现场进行拷贝。学院初步定于10月16日下午进行“国家奖学金”答辩会(具体时间地点以最新通知为准)。答辩为5分钟陈述,3分钟问答,答辩须使用PPT。
2.线上填报及班主任审核。
各班级督促本班级相关人选及时登陆“学工管理系统”填报相关信息,并请班主任老师完成线上审核工作。(具体时间节点以后续通知为准)
3.学院审核、公示。
10月16日-20日,学院依据学生申请表进行资格审查及形式审查,确定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推荐名单。10月21日-27日,学院召开评审委员会评审,面向学院范围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上报学校。
三、评选名额
学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指标名额,均等待学校后续下发通知。
四、材料报送要求
1.凡是在评优评奖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评优评奖资格。
2.请各学生组织、各小班、各位同学高度重视,认真开展评选申报工作,逾期未递交申报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3.各班级在评选过程中如有疑惑或问题,可咨询学院
学习部 唐思宇 QQ:2911016207 TEL.18081201230
学习部 宋一鸣 QQ:1339650460 TEL.13540412305
团委办 罗老师,电话028-86291370,办公地点1教421办公室。
附件:
1. 《学生工作管理办法》校学发〔2020〕3 号
2. 2019-2020学年度“国家奖学金”申请学生基本情况统计表
3. 2019-2020学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拟评学生基本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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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