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5-17 作者: 党委办 审稿: 党委办 点击量:
经个人申请,学院资格审查,面试答辩,民主测评,拟任以下同学为我院第四届学生团体联合会主席团成员,试用期三个月,现予公示如下:
公示期为2018年5月17日—24日。若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反馈至ylzzcom永利总站线路检测党委办公室(1教421室),电话:028-86291770。邮箱:2450205625@qq.com。
党委办公室 团委
2018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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