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指导教师、相关项目负责人:
近期学校将对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进行结题评审。为做好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材料提交
1.提交时间
各项目负责人请于2018年10月9日下班前将项目结题材料提交到负责人所在学院。学院审核后于2018年10月12日前将纸质材料以院为单位统一交各校区材料收集人,电子材料发送至联系人。
2.结题材料及提交方式
(1)结题简表(纸质版):进入教务系统填写并打印《四川农业大学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结题表》。
具体步骤为:项目负责人在教务管理主页上登录个人账号密码→进入个人页面后在右边学生栏目中选择“创新创业实践”→点击相应负责项目后的“负责人填报申报书/结题表”→点击“结题表”,进入填写页面→填写完成后保存并打印。项目成员名单不用填写,从申报书上的名单直接生成,部分项目未完成申报书填写的,请首先完善申报书信息。提交的结题表需有指导老师意见。
(2)成果材料(纸质档和电子档):论文、专利统计表(见附件1)及成果材料,指正式发表的论文(包括期刊封面、目录、正式发表的文章首页)或者文章录用通知、已经授权的专利和各级主管部门颁发的成果证明等材料,成果材料须与项目相关。
(3)其他: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记录本。
二、结题要求
达到以下要求之一方可参加结题: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篇(需注明“四川农业大学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资助项目”)、学生参与申请专利、其他经学校认定具有一定水平的成果。
三、结题评审
2018年10月下旬教务处将组织专家对结题项目进行评审,并公布评审结果。
四、其他
1.可结题创新训练计划项目名单详见附件2,其中2016年及以前立项的项目此次须结题,若此次未结题须提交延期说明,2017年立项的项目此次未结题的须提交创新训练中期报告(附件3)。
2.对项目立项超过三年仍未结题的项目将予以终止,本次终止名单见附件4,有终止项目的指导教师将暂停2年的创新训练项目指导资格,项目终止2次以上的指导教师取消创新训练项目指导资格。
3.项目结题后按照结题表上的项目组名单认定相应的创新创业实践分值,并计入第二课堂成绩单,同时认定指导教师工作量。
4.项目结题后请尽快到财务处做好经费结算,已结题项目将于项目结题结果公示后注销经费账号。
学院联系人:田老师 028-86291110
教务处联系人:母老师 0835-2882478
行政办
2018年9月17日
(附件1: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发表论文、授权专利统计表.xlsx)
(附件2:2018年秋季可结题创新训练计划项目名单.xls)
(附件3: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报告.docx)
(附件4:2018年秋季予以终止创新训练计划项目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