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小班、各班班主任: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目前我校新生尚未报到,老生尚未完全返校,为全面贯彻落实各项学生资助政策,根据四川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2022年秋季学期高校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教财厅函〔2022〕9号)以及学校资助工作要求,请各小班结合班级生源分布、新生报到、老生返校等实际情况,充分运用QQ群、微信群、在线会议等线上方式,有序推进学生资助工作实施,现将近期学生资助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家庭经济困难认定
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是其他资助工作的基础,请各小班高度重视,切实做好困难认定工作。充分利用学校、学院官网及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和工作通知,向学生全面宣传国家资助政策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程序及依据。
(一) 工作要求
依据《四川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实施细则》(附件1)开展认定工作。2022-2023学年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需在四川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进行申请、审批等环节。学生登陆四川省高校国家奖助学金(含困难生)在线申请系统(https://www.scxszz.cn/pros/identity/indexgx.action),账号为身份证号,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后六位在线申请。具体操作说明见附件2。学院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负责老师登陆省资助系统,完成审核,并上报学校。
(二)日程安排
10月8日前:学院开展认定工作,细化日程安排,开展业务培训,完成申请、学生情况摸底、审核、公示、上报等工作流程。(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10月15日前:学校评审委员会评审、拟认定名单公示。
(三)重点关注学生群体
1.脱贫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城乡低保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儿学生、残疾学生等八类重点保障人群学生。
2.通过绿色通道入学的大一新生。
3.其他情况,如因家庭有多位子女就读致贫的、因家庭有成员经常性就医用药致贫的等。
(四)其他注意事项
1.后续通知中规定的认定工作涉及材料需以小班为单位收集整理,并上交学院留档备查。
2.从2019年起,拟申请认定的同学不再填写《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也不需要提供盖章证明材料。由学生本人自愿提出申请,如实填报《四川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并承诺所填报的信息真实有效,可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备查。
二、助学贷款回执确认
国家信用助学贷款对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完成学业、成长成才、助力脱贫攻坚、阻断贫困代际传递具有重大意义。请各小班积极开展诚信教育、感恩教育,引导学生勤俭节约,努力向学、学以致用,增强就业和报效国家、服务社会能力。对提供虚假承诺、虚假申请材料骗取国家助学金贷款等资助的学生,除加强教育外,还要根据校规校纪进行处理。
(一)日程安排
1.9月18日前,收集回执信息。贷款学生自行填报回执信息,学院收集汇总后上报学校学生资助中心。国家开发银行和四川省农信社之外的其他银行贷款学生,提供纸质回执单(函)。
2.10月10日前,资格审查,回执确认。学生资助中心按照贷款资格审查要求审查贷款资格,完成回执录入工作。纸质回执单(函)盖章确认。
3.11月底,银行放款。回执录入确认后,银行将陆续放款。国家助学贷款专款专用,未作学费缴纳的,款项处于冻结状态,学生本人无法使用。其中国家开发银行款项发放至贷款学生支付宝账户,由支付宝后台统一划拨至学校学费收缴专用账户。四川省农信社款项发放至学生本人银行卡,须由学生本人登陆“蜀信e”APP,完成“去缴费”操作,具体操作说明见附件3。其他银行放款方式可咨询经办银行。
4.12月底,贷款余额清算。学校财务处结合学费缴纳和贷款到账情况,集中进行清算,多退少补。相关贷款学生核实在学工系统登记得工商银行卡号是否可用,以免贷款余额发放不成功。
(二)贷款资格审查
学校坚持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非全日制学生不得办理助学贷款的底线,严格审查助学贷款资格。家庭经济困难审查以2021-2022学年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结果为依据,2022-2023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作为补充。家庭经济困难的贷款学生应及时向所在学院申请困难认定。以下情况学生贷款回执确认不予通过:
1.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深贫县免费定向培养生等实施学费、住宿费免除且补助生活费的学生;
3.当年9月入学的退役复学学生、退役士兵学生(须联系生源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谢绝回执);
4.办理了2022年生源地贷款但又应征入伍的学生(入伍前须及时联系生源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谢绝回执);
5.同一学年度,办理不只一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校园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
(三)贷款额度审查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由不超过12000元。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应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
三、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
(一)服兵役教育资助申请
1.学生根据最新《四川农业大学服兵役高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实施细则》和《应征入伍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学生申请材料一览表》(附件4、附件5)及时办理并于9月25日前提交材料至学院。
2.9月29日前:学院收齐材料汇总交至校区学生资助中心。
(二)学费缓缴
服义务兵役退役复学、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入学学生按规定由国家实施学费减免资助(本专科生学费减免上限12000元/学年,不含住宿费、杂费等),学校不得“先缴后退”。为避免此类学生因不知晓政策而先行主动缴纳学费,请各小班及时向学生宣传相关政策,并提醒学生按要求及时提交学费减免申请材料,待上级审核通过后,由学校按规定完成学费减免代缴手续。
四、社保卡办理提醒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基层就业学费奖补、家庭经济困难和就业困难毕业生就业帮扶补贴等国家级、省级资助项目纳入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社会保障卡“一卡通”管理,资助资金直接发放至学生本人社会保障卡。
各小班提醒学生学校不再组织集中办理社会保障卡,请学生提前办理学生本人社会保障卡并激活金融功能和社保功能,不满18周岁的同学须在监护人的陪同下办理。
五、倡导学生参与“我的勤工助学故事”征文活动
(一)征集对象
参与(曾参与)勤工助学的学生。
(二)征集时间
2022年9月12日至10月8日。
(三)征文要求
1.围绕“我的勤工助学故事”讲述自己本人参与勤工助学过程中成长故事,描绘励志自强、诚实守信、感恩奉献的成长经历和感悟。导向正确,立意新颖,内容积极健康向上,传播勤工助学资助育人好声音,传递正能量。
2.本次征文材料包含故事文字材料和照片两部分。
文字材料:个人简介+故事内容,题目自拟,题材不限,正文不超过2000字。
照片:学生本人1寸正装证件照1张(JPG格式,纯底色,大小在1M以上,个人生活照2张(JPG格式,大小在3M以上,体现个人积极、正面场景的清晰照片)
3.各小班加强活动宣传,动员学生参与,征文材料只报送电子版,以“班级+学生姓名”命名,发送至1606054776@qq.com。优秀征文作品将推荐至学校,经学校评选后在秋季新生入学阶段通过校网、微观川农、四川学生资助公众号、勤工助学双选会风采展等多种形式宣传报道。
六、学院工作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张老师 联系电话:028-86291575
附件:
1. 《四川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细则》
2. 四川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操作培训材料(学生)
3. 四川省农村信用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系统操作手册
4. 《四川农业大学应征入伍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实施细则》
5.《应征入伍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学生申请材料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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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9月13日